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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生猪调运小知识早知道→

发布时间:2023-06-03 20:23:17    文章来源:赣州市农业农村网   作者:   访问量:

生猪调运有哪些要求?

生猪调运前,货主应当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生猪,凭检疫证明以及输入省要求附带的材料,使用备案车辆运输,并遵守有关省份指定通道通行规定,主动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南区内跨省、中南区外跨大区调运生猪(种猪、仔猪、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除外)实行“点对点”备案管理。

申报检疫有什么要求?

调运生猪前由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收购贩运单位或个人代为申报的必须提供养殖场(户)出具的委托书;供屠宰、继续饲养的生猪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申报时,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和相关动物疫病检测报告等材料。

申报检疫可采取在检疫申报点填报或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

不予受理检疫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对不按规定时限申报、材料不全、跨行政区域申报、申报检疫主体不符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规定有关生猪调运政策等情况的检疫申报,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检疫申报点)可以不予受理。

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对生猪来历不明、存栏异常增加、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兽用疫苗、未佩戴耳标、无养殖(防疫)档案或档案记录不全的以及强制免疫不在有效保护期的、规定动物疫病检测不合格的或临床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承运人运输生猪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生猪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要求进行备案,在生猪装载前和卸载后对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不承运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

生猪运输途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生猪运输过程中,货主和承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目的地运输生猪,不得擅自更改运输目的地;发现生猪疑似染疫或异常死亡生猪不得随意丢弃,要及时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置和调查。

调运生猪落地后有什么要求?

调运生猪到达目的地后,货主要及时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养殖场(户)要注意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对购买的生猪经隔离观察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发现生猪有异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跨省引进种猪有什么要求?

跨省引进种猪到达输入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三日内向启运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目的地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在接收畜禽后三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对引进的种猪在隔离场或饲养场内的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30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启运时应当随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运前7天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等材料。通过了农业农村部评审并公布的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无需《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调运无检疫证明的生猪如何处理?

对调运无检疫证明的生猪,由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定官方兽医按照《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启动补检,补检合格且运输车辆、承运单位(个人)及车辆驾驶员备案符合要求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补检不合格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违规调运生猪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是未附有检疫证明调运生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二是调运染疫或疑似染疫生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动物和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使用未备案车辆调运生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是生猪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是生猪运输车辆不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防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是生猪运输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运输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是未按规定运输生猪。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四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违规上述动物防疫、检疫有关规定,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发重大动物疫情风险,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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