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赣州市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01 10:58:00
文章来源:赣州市农业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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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打击农业违法行为渠道,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非法捕捞行为及从事生产、非法销售和使用农业投入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等农业违法行为,现将赣州市中心城区农业农村(渔政)部门受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一、举报渠道
(一)各辖区打击农业违法行为举报方式
章贡区:
举报电话:0797-8399111
电子邮箱:ganzhouzhifa@163.com
举报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8室。
赣县区:
举报电话:0797-8296111;
电子邮箱:ganzhouzhifa@163.com;
举报地址: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中塔8楼。
南康区:
举报电话:0797-8396111;
电子邮箱:ganzhouzhifa@163.com;
举报地址:南康区天马山大道赣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康大队。
二、举报范围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行为;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猪屠宰、非法捕捞行为;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农业转基因研究、实验和生产、经营、加工转基因产品等行为;
(五)违反植物检疫、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六)涉及农业领域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其他
(一)本通告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农业农村部门反映任何组织和个人涉嫌违反农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不能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