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核发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8-08-02 1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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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为蓉江新区潭口镇臻野农资服务中心核发了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核发的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为今后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也将进一步促进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
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面积、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安全防护、仓储设施和有关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并在今年8月1日前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目前,各县(市、区)农业部门陆续进入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阶段,核发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