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的申请与办理,适用对象为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或个人。
二、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二)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三)行使层级:市级
(四)改革类型:下放实质性审核权
(五)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五条: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本办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实行分级许可制度。开展人工繁育的应当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四、受理机构
1.市农业农村部门
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五、决定机构
市农业农村部门
六、服务对象
渔业养殖企业或个人
七、申请条件
1、有适宜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具备与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
3、用于人工繁育的水生野生动物来源符合国家规定。
八、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具备与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
2、无充足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
3、用于人工繁育的水生野生动物来源不符合国家规定
九、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gz.jxzwfww.gov.cn/jxzw/bszn/index.do?itemCode=360700-000201017000-XK-068-02-01&webId=12) |
2 |
申请报告 |
必要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3 |
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包括:购销合同、供货方的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批准文件或专用标识均可〉) |
必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4 |
养殖场所证明 |
告知承诺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5 |
县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核查报告 |
必要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供 |
十、办理基本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
(二)办理具体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1.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0楼1010办公室。
【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0楼1010办公室
各县(市、区)市县同权窗口
2.受理
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不予受理原因;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形式性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无误的出具核查报告。
4.审批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5.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发放《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十一、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制作好证书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四、申请主体权力和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受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监督投诉
(一)咨询途径
市级
1.窗口咨询: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0楼1010办公室
2.电话咨询:0797-8196345
县级
各县(市、区)市县同权窗口
(二)监督投诉渠道
市级
(1)窗口投诉: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办公室
(2)电话投诉:0797-8196932
县级
各县(市、区)市县同权窗口
注:各县(市、区)咨询监督投诉途径及渠道在各县(市、区)“市县同权”改革综合受理窗口或“市县通办”审批平台公布,具体内容另附。
十六、办公地址及时间
市级
(一)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0楼1010办公室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电子邮箱:81223370abc@163.com
县级
各县(市、区)市县同权窗口
十七、办理进程及结果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以在市级公布的窗口或县级政务大厅“市县同权”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办理情况或各县(市、区)市县联动审批平台查看结果公开情况。
附件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例子)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或姓名: 张三 |
申请表编号: 赣水野 字( ) 号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个人):张三 |
申请单位地址:赣州市××县××乡(镇)××村 |
邮编:341000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传真:无可不填 |
E-mail: |
|||||||||||||||
申请内容 |
○ 捕 捉 |
√ 繁育 |
○ 运 输 |
○ 经营利用:包括出售、展览、表演或其他 |
||||||||||||||
序号 |
物种学名 (中文名、拉丁学名) |
类 型 |
数量或重量及单位 |
来 源 |
来源地 |
获取日期 |
||||||||||||
1 |
棘胸蛙 |
省重点保护 |
300只 |
南昌 |
某某养殖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5日 |
||||||||||||
2 |
|
|
|
|
|
|
||||||||||||
申请报告 (说明理由、用途、效益、资金保证等)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技术说明 (说明技术措施、方法及现有的技术力量)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市、区)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设区市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备注:1、申请办理捕捉和驯养繁殖许可证件需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申请表编号由办证单位填写;
2、此表不够填写的内容可附页,相关申请材料附后。
申请报告样本(示例)
关于申请办理棘胸蛙人工繁育许可证的
报告
XX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
本人是赣州市××县(市、区)人,之前一直在家里经营养猪场,但养猪场投入成本高,对周围环境影响恶劣。经过多方面考虑决定利用本地良好的水质条件养殖棘胸蛙。
本人于2019年至2020年到赣县区××棘胸蛙养殖场学习半年并实习半年,在棘胸蛙养殖场地建设、繁育孵化、成鱼养殖、病害防控等方面有深刻的理解,已能够独立自主将棘胸蛙养好。
2021年5月本人从赣县区××棘胸蛙养殖基地引进棘胸蛙2000尾,并在赣州市××县××乡(镇)××村租用养殖基地5亩,目前已建设好标准化养殖场,养殖设施齐全,饵料充足。
棘胸蛙养殖的确能够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因此恳请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为我办理棘胸蛙人工繁育许可证。
申请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盖公章)
附件3-3
审批结果样本(示例)
附件3-4
常见问题(示例)
如: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一定要勾选申请内容中的“繁育”。品种名称一定要填物种学名。
附件4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事项审查要点
一、形式性审查要点(主要审查事项办理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序号 |
受理范围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需填写内容、载明事项及其他要求 |
原件或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备注 |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
必要 |
根据表格内容填写 |
原件 |
1 |
A4 |
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gz.jxzwfww.gov.cn/jxzw/bszn/index.do?itemCode=360700-000201017000-XK-068-02-01&webId=12) |
|
|
申请报告 |
必要 |
申请主体(个人)要盖章(签字) |
原件 |
1 |
A4 |
申请人自备 |
|
|
|
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 |
必要 |
包括:购销合同、供货方的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批准文件或专用标识均可〉 |
复印件 |
1 |
A4 |
申请人自备 |
|
|
|
场所证明 |
必要 |
告知承诺制 |
复印件 |
1 |
A4 |
申请人自备 |
|
|
|
县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核查报告 |
必要 |
县级主管部门是否盖章 |
原件 |
1 |
A4 |
县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提供 |
|
填写说明:1.受理范围,即填写事项涉及的行政区域、行业领域等方面的受理范围;
2.材料名称,即需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名称;
3.材料必要性,即填写必要、非必要、容缺后补;
4.材料需填写内容、载明事项及其他要求,即填写申请人提交材料中内容上所需填写或载明的内容(审查内容上
有无缺失);
5.原件或复印件,即填写材料需要提交原件还是复印件;
6.份数,即分别填写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份数;
7.材料规格,即填写提交材料的规格样式,如A3、A4;
8.来源渠道,即填写材料的来源,如申请人自备、XX部门提供、电子证照已共享免于提交。
二、实质性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事项设立依据对是否符合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及现场勘验评估要求进行详细审查)
序号 |
事项予以批准条件 |
书面审查要点 |
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要点 |
备注 |
|
材料名称 |
材料实质性内容要求 |
||||
|
养殖品种是江西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苗种来源合法合规,有相应的养殖场所和技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
繁育品种是否填写,申请内容勾选“繁育” |
养殖品种于申请品种是否一致,是否属于江西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否有相应的养殖场所 |
|
|
申请报告 |
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场所、设施说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安全、防逃逸、防疫病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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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 |
包括:购销合同、供货方的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批准文件或专用标识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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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所证明 |
告知承诺制 |
|
||
|
县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核查报告 |
有核查的养殖品种名称及是否具备养殖基本条件 |
|
填写说明:1.事项予以批准条件,即根据事项设立依据填写事项申请予以批准的前置性条件;
2.材料名称,即需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名称;
3.材料实质性内容要求,即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填写材料具体内容及相关细节的审查要点;
4.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要点,即填写事项是否涉及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有涉及的需填写实地核查、现场评
审评估的具体内容及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