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的申请与办理,适用对象为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单位、主体。
二、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二)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三)行使层级:市级
(四)改革类型:下放实质性审核权
(五)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禁止非法猎捕、杀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人工繁育、文化交流、宣传教育、展示展演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取得狩猎证或者猎捕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不得超限额猎捕。
四、受理机构
1.市农业农村部门
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五、决定机构
市农业农村部门
六、服务对象
科研单位、企业或个人
七、申请条件
1.因科学考察、资源调查、科研活动需要猎捕的。
2.因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需要猎捕的。
3.因国事活动需要猎捕的。
4.因调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需要猎捕的
5.因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
八、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猎捕者有条件以合法的非猎捕方式获得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种源、产品或者达到所需目的的。
2.猎捕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以及猎捕时间、地点不当的
3.根据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不宜猎捕的。
九、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gz.jxzwfww.gov.cn/jxzw/bszn/index.do?itemCode=360700-000201017000-XK-068-02-01&webId=12) |
2 |
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 |
必要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3 |
猎捕目的证明材料(如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因人工繁育、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十、办理基本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制作流程图)
(二)办理具体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1.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0楼1010办公室。
【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0楼1010办公室
各县(市、区)市县同权窗口
2.受理
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不予受理原因;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形式性审查。
4.审批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5.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发放《猎捕证》。
十一、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制作好证书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四、申请主体权力和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受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监督投诉
(一)咨询途径
市级
1.窗口咨询: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0楼1010办公室
2.电话咨询:0797-8196345
县级
各县(市、区)市县同权窗口
(二)监督投诉渠道
市级
(1)窗口投诉: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办公室
(2)电话投诉:0797-8196932
县级
各县(市、区)市县同权窗口
注:各县(市、区)咨询监督投诉途径及渠道在各县(市、区)“市县同权”改革综合受理窗口或“市县通办”审批平台公布,具体内容另附。
十六、办公地址及时间
市级
(一)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0楼1010办公室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电子邮箱:81223370abc@163.com
县级
各县(市、区)市县同权窗口
十七、办理进程及结果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以在市级公布的窗口或县级政务大厅“市县同权”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办理情况或各县(市、区)市县联动审批平台查看结果公开情况。
附件3-2
申请表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或姓名:赣南××研究所 |
申请表编号: 赣水野 字( ) 号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个人):张三 |
申请单位地址:赣州市××县××乡(镇)××村 |
邮编:341000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传真:无可不填 |
E-mail: |
|||||||||||||||
申请内容 |
√ 捕 捉 |
○ 繁育 |
○ 运 输 |
○ 经营利用:包括出售、展览、表演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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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种学名 (中文名、拉丁学名) |
类 型 |
数量或重量及单位 |
来 源 |
来源地 |
获取日期 |
||||||||||||
1 |
棘胸蛙 |
省重点保护 |
100只 |
赣州 |
赣州市××县××乡(镇)××村 |
2019年11月5日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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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申请报告 (说明理由、用途、效益、资金保证等)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技术说明 (说明技术措施、方法及现有的技术力量)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市、区)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设区市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备注:1、申请办理捕捉和驯养繁殖许可证件需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申请表编号由办证单位填写;
2、此表不够填写的内容可附页,相关申请材料附后。
审批结果样本(示例)
附件3-4
常见问题(示例)
如: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一定要勾选申请内容中的“捕捉”。
附件4
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事项审查要点(模板)
一、形式性审查要点(主要审查事项办理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序号 |
受理范围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需填写内容、载明事项及其他要求 |
原件或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备注 |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
必要 |
根据表格内容填写 |
原件 |
1 |
A4 |
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gz.jxzwfww.gov.cn/jxzw/bszn/index.do?itemCode=360700-000201017000-XK-068-02-01&webId=12) |
|
|
实施捕捉工作方案 |
必要 |
应加盖单位(主体)公章 |
原件 |
1 |
A4 |
申请人自备 |
|
|
|
|
猎捕目的证明材料(如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因人工繁育、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证明) |
必要 |
任务书、公函等相关证件有相关单位公章 |
复印件 |
1 |
A4 |
申请人自备 |
|
填写说明:1.受理范围,即填写事项涉及的行政区域、行业领域等方面的受理范围;
2.材料名称,即需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名称;
3.材料必要性,即填写必要、非必要、容缺后补;
4.材料需填写内容、载明事项及其他要求,即填写申请人提交材料中内容上所需填写或载明的内容(审查内容上
有无缺失);
5.原件或复印件,即填写材料需要提交原件还是复印件;
6.份数,即分别填写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份数;
7.材料规格,即填写提交材料的规格样式,如A3、A4;
8.来源渠道,即填写材料的来源,如申请人自备、XX部门提供、电子证照已共享免于提交。
二、实质性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事项设立依据对是否符合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及现场勘验评估要求进行详细审查)
序号 |
事项予以批准条件 |
书面审查要点 |
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要点 |
备注 |
|
材料名称 |
材料实质性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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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申请猎捕者只能以猎捕方式获得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种源、产品或者达到所需目的的。 2.猎捕申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以及猎捕时间、地点恰当。 3.猎捕目的为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病监测、人工繁育、文化交流、宣传教育、展示展演或其他特殊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
是否填写完整、清楚 |
申请捕捉品种是否为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方式是否会对野生动物种群造成较大破坏 |
|
2 |
实施捕捉工作方案 |
应写明猎捕目的、地点、期限、方法、工具、种类、数量及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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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猎捕目的证明材料(如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因人工繁育、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证明) |
内容提到了需要猎捕该保护动物才能完成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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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事项予以批准条件,即根据事项设立依据填写事项申请予以批准的前置性条件;
2.材料名称,即需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名称;
3.材料实质性内容要求,即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填写材料具体内容及相关细节的审查要点;
4.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要点,即填写事项是否涉及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有涉及的需填写实地核查、现场评
审评估的具体内容及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