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2JX20210417005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一、信访件投诉问题
赣州市安远县、大余县、赣县区、南康区、宁都县、全南县、瑞金市、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寻乌县生猪屠宰厂长期污水直排。
二、整改目标
大余县双龙益民肉联厂、大余县池江生猪定点屠宰厂、赣县沙地生猪定点屠宰场、赣县王母渡源鑫生猪定点屠宰场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大余县双龙益民肉联厂、大余县池江生猪定点屠宰场已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优化,污水排放达标。
2.赣县沙地生猪定点屠宰场、赣县王母渡源鑫生猪定点屠宰场已按要求建设完善治污设施,赣县王母渡源鑫生猪定点屠宰场已完成环保验收,污水达标排放。督促赣县沙地生猪定点屠宰场尽快完成环保验收。
3.持续加强监管,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5月2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生猪屠宰行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农字〔2021〕38号)要求,各地要抓好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相关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大余县双龙益民肉联厂、大余县池江生猪定点屠宰场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优化,已完成环保验收,污水排放达标。
2.赣县沙地生猪定点屠宰场、赣县王母渡源鑫生猪定点屠宰场已按要求建设完善治污设施,已完成环保验收,污水达标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2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7-8196355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10号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