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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5 09:41:00    文章来源:赣州市农业农村网   作者:   访问量:

近日,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赣州市分行联合印发了赣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含食用植物油,下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市场调控和应急救灾作用,推动我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市级储备粮轮换保质保量、均衡有序、常储常新,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赣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参照《江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我们于20211225日印发了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对市级储备粮轮换的品质及数量控制、部门单位职责、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资金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了市级储备轮换的目标意义、实施主体、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对市级储备粮轮换业务进行明确界定,阐明市级储备粮轮换需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则:保持市场稳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二是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和承储企业在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中承担的职责职能。

三是明确了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管理,对计划下达、计划执行及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计划的申请审批进行具体明确。市级储备轮换实行计划管理,承储企业提出下年度轮换计划建议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研究批准后下达计划承储企业,由撑住企业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市级储备安全,市级储备实行均衡轮换,每月末实物库存应不低于市级储备规模总量计划的70%

四是明确了市级储备粮轮换实施的具体方式、实施步骤验收程序及确认主体。市级储备粮轮出销售必须公开竞价交易,轮入收购可以直接向粮食生产者收购,也可以通过邀标竞价、公开竞价。每批次竞价交易的基价应当报经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承储企业在开展市级储备粮轮入工作前,需进行空仓报备。承储企业完成轮换后,报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市农发行现场验收。

   五是明确了市级储备粮轮换资金管理。市级储备粮轮换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向农发行赣州市分行承贷承还。为确保市级储备贷款资金安全,市级储备粮贷款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轮换产生的盈利全额上缴市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产生的轮换亏损,先用轮换产生的价差收益进行弥补,不足以弥补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

   六是明确了市级储备粮的监管手段、责任追究措施。列举了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违规行为,以及处罚、处理方式。出现十三种违规行为之一时,均须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扣回相关财政资金和补贴费用、取消市级储备粮承储计划、责令赔偿损失或移交司法机关。

七是载明了《办法》开始实施的时间和最终解释。

办法》的主要特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对标对表国家对于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和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的轮换行为,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保供给、保安全、促发展的作用。

四、《办法》的实施时间

20211225《办法》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