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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7 15:02:00    文章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访问量: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011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202122日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3号)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扎实开展工作,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召集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就起草《《赣州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同意,于202138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的框架共有三部分构成,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将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总的目标是不折不扣完成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左右,确保粮食总产51亿斤以上。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即四大方面12点具体任务。一是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二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折不扣落实粮食生产任务,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三是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培育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四是加强撂荒耕地整治。抓好撂荒地统筹利用,补齐撂荒地基础设施等短板,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切实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维护好粮食安全。二是加大政策支持。要求保障粮食安全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用好新增耕地指标政策,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等。三是强化督促落实。要求各地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