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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9 11:42:27    文章来源:   作者: 科教科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6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市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工作为实施好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市总目标要求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中心工作,聚焦粮油作物提单产综合施策,强化履行公益性职责,提升体系支撑中心工作的效能。在保障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完成效果好的县(市、区)以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系统推进、融合发展,注重项目任务组织落实的质量和助力产业发展的成效。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推进体系机制创新试点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新探索,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三)年度目标

全市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支撑服务“三农”工作作用不断增强,在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猪稳产保供、农药残留治理和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成效突出。全市建设3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介一批重要粮油作物主导品种,推广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在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开展30(场)次以上的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招录“三定向”生60名以上;招募150名左右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机制;对全市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遴选培育140名左右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一个覆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农技推广组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主要支持以下工作:基层农技员培训,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区域性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等;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为农业科技示范户提供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以及提供农(兽)药、化肥、饲料等;为示范基地提供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采取现代化推广方式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统筹兼顾所在地农垦场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培育和农技指导员的异地培训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坚持“一主多元”“一性三化”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思路,继续在会昌县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试点,强化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积极探索现行乡镇管理体制下的基层农技推广新模式,在推进融合发展、增值取酬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扩大区域性农技推广平台建设规模,规范平台运行运转,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

(二)支撑稳产保供任务落实。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要求,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发布和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技术培训、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着力支撑豇豆农药残留治理等重点工作。大豆生产县要针对大田单产偏低等问题,每县明确5名科技骨干,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三)稳定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培养机制,持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继续通过“三定向”的方式,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加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全市1/3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集中培训,级选派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依托优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脱产业务培训;县级根据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分产业、分层次、分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实施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对定向毕业生等青年农技人员开展精准培育,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务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农技推广组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引导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作业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不断提高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投入品精量施用等科技服务水平。

(五)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县要结合县域农情实际,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同一基地支持不超过三年,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可认定为所属项目县的示范基地),统一树立基地标识牌(见附件2)、品种农艺性状和技术要点标牌,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健全基地档案,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协议。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支撑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遴选科技示范户,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

(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6个县(市)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优秀学员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在生猪大县和家禽养殖大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员。完善特聘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加强考核管理,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完善特聘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

(七)深入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继续围绕优质稻米、蔬菜、果业、草地畜牧、水产、家禽等六个产业,在全市范围开展全省主导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围绕富硒产业开展区域性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针对农机农艺融合、减损提质等单产提升关键环节技术需求,进一步集成熟化本产业的重大技术,完善技术供给体系和配套措施,固化协同推广成果,持续建设覆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优势产业协同推广工作站。各产业要分别总结一套高效协同重大技术推广机制模式。

(八)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围绕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引导农技人员、科研专家、特聘农技员等开展线上指导服务。积极引导农技人员参与平台技术问答、农情预测预警、市场信息分析等多种类型服务,农技人员回答问题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重要指标。各项目县要在10月底前完成工作动态、文件材料、县级培训班、主推技术、主体培育和示范基地等内容填报;指导承担项目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服务主体等对项目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省级将定期对填报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重要意义,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各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于724日前将方案上报市局科教科审批。市级农技推广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激发各级推广机构活力,定期开展情况调度,掌握执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绩效考评。各地要积极运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推进任务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各项目县要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月历制度,强化日常动态管理,紧盯执行进度,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通过集中交流、在线点评、实地核查、交叉评估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三)强化总结宣传。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中的实践做法,注重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请1128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局科教科。联系人:袁芳,gzkj8196355@163.com

附件:1.2023年赣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2.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附件1.2(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