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畜禽养殖贮粪池安全作业要点-运行阶段
1.养殖场应建立健全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安全巡查、检修维护、应急处理等制度,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有破损、毁坏等情况要及时维修,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维修。
2.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3.养殖场应适当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定期检查、维护或更换,确保正常使用。所有人员应熟悉防护救生用品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4.密闭液体粪污贮存设施中存有畜禽粪污时,严禁人员进入作业,可采用机械抽取方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
5.作业时必须提前对液体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通风,保证设施内易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控制在安全规定值以下,尽可能选择符合GB 12358要求的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或经小动物实验证明无危险后,方可进入作业。
6.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应佩戴符合GB 2811、GB 24543和GB 6220要求的安全帽、安全绳、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必须要有两名以上成人在设施外监护并保持实时通信。作业过程中应持续采取机械通风,严禁使用明火作业。
7.作业中断,作业人再次进入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和环境判定。新投入使用或停运后重新启动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必须对构筑物、管道、闸阀、机械、电气、自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8.维修相关设施设备时,维修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防护围挡,在醒目位置悬挂维修、注意安全等标识后,方可作业。
9.清捞浮渣、杂物及清扫堰口时,应有安全及监护措施;在构筑物上和敞口设施周边巡视和作业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坠落。
10.严禁无安全防护措施人员在覆膜设施上活动,尽可能避免无关人员在覆膜设施周边活动。
11.遇大雨、大风、大雪等极端、特殊天气,应尽可能减少作业。需重点关注设施安全问题,组织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