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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应对台风灾害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04-25 16:51:41    文章来源:赣州市农业农村网   作者:   访问量:

台风常伴随大风、暴雨等天气,易引发海啸、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畜禽养殖、人身安全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为有效应对台风灾害影响,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稳定生产,特制定本技术指导意见。

一、养殖场选址与建设

1. 科学选址

在台风灾害常发区域,养殖场选址宜考虑避风、避雨、土壤稳定地区。避免直接面对主要风向的台风侵袭,避开山区山口、丘陵地带低凹处、大型建筑物风道对应位置、两林带中间风口处及气象部门监测掌握的风口位置同时考虑远离山坡、河流易发生泥石流或洪水泛滥的地区。选择风险较低区域,地势较高、干燥开阔、排水良好、向阳通风处

2. 规范建设

养殖场建设应采用能够抵抗强风的建筑材料和结构形式,做到基础牢固、结构稳定、材料耐久,符合建设规范要求建立完善排水系统,防止场内雨水积聚设置紧急避难所,必要时可实现畜禽迅速转移。

二、加强灾害监测预警

畜牧兽医部门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等关部门沟通,有效整合台风路径、等级、预计到达时间、降雨量及气温变化等信息,评估其可能波及范围对养殖区域的潜在影响,形成综合灾害预警信息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多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迅速传达到养殖场户特别对偏远地区,通过乡村大喇叭、电话、短信等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必要时安排人员上门通知。台风期间,重点关注降雨量变化,预警并指导养殖场户提前做好防风、防洪、防山体滑坡和防泥石流措施。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反馈机制,收集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效果和养殖场户反馈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预警策略及工作机制

养殖场户密切关注各级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灾情预警信息,重点关注台风开始和持续时间、影响范围以及影响程度等。制定设施加固、物资储备等应急方案和人畜紧急撤离预案,接到预警立即启动,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三、加强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

1. 隐患排查

1)圈舍检查。及时做好畜禽栏舍、养殖附属设施加固等预防措施,特别是屋顶、墙体和支撑结构,确保其能够承受强风和暴雨冲击;检查门窗是否牢固,必要时加固窗户和门扇,防止强风吹袭时造成损坏;重点排查存在隐患的老旧棚舍,及时检查畜禽舍骨架是否稳固,屋顶是否完整无损,对老旧、钢管锈蚀严重、支架老化、抗风能力差的畜禽舍应立即检修加固;暂时难以修复的,应及时转移畜禽,防止坍塌造成损失;对种公牛站、种公猪站、种畜禽场以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位应采取重点安置措施。

2)给排水系统检查。检查水源供应系统,确保充足清洁水源,防止供水中断;彻底清理或疏浚养殖场排水系统,整修防疫沟,加深加宽排水沟,包括沟渠和排水管,确保排水通畅,避免圈舍内积水和洪水风险。

3)粪污处理及存储设施检查。应及时对粪污处理、存储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有效稳定运行。必要时贮液池等存储设施加盖临时雨棚,防止畜禽粪污满溢或漏排。

4电力系统检查。检查电力设备、备用电源以及应急照明,确保供电和设备运行正常,检查电线线路是否有裸露、老化或破损的情况,确保所有电气设施都有良好的绝缘和防水措施;如遇特大强台风,应提前关掉总电源,并做好供电设施保护,台风过后及时恢复供电。

5)其他设施设备检查。重点检查通风系统、饲喂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等重要设施设备,确保运行正常。

2. 物资储备

1)饲草料储备。应足量储备饲料和饲草,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维持基本生产需要,至少储备714天的饲草料;保证饲草料质量,定期检查饲草料储存场所,确保通风良好,防止发霉和品质下降;做好防虫防鼠措施,避免污染造成传播疾病。

2)药品和消毒用品储备。应储备常用的药品和消毒剂,包括应对常见疾病的治疗药物和预防用的疫苗、驱虫药以及用于灾后消毒的药品。

3)应急物资储备。应及时安装风速计、雨量计等必要的监测设备;准备相关通信设备,确保联络畅通;准备消毒设施(场内消毒机、臭氧消毒机等)、喷洒机械、发电机及燃料、灭火器、消防水、帐篷、挡水板、沙袋、抽水机、应急照明、绳索、救生衣、划船、防水服、手套、雨靴、一次性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

四、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

1. 做好安全防范

根据台风预警级别,强化组织管理,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1)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台风灾情应对计划,确保台风灾害发生时快速响应。

2)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台风伴随的大风、暴雨、洪涝等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预案应包含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物资供应、畜禽健康监控、紧急疏散转置等,明确不同台风影响程度下的应对措施。

3)开展培训演练。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灾害响应和安全防护培训;开展突发情况模拟演练,包括强台风、暴雨等突发情况下的人员、畜禽、设施等疏散转移演练,提升实战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做好安全监管

养殖场户等生产经营者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加强畜禽健康监测,预防因台风引起的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影响畜禽正常生产。

3. 加强应急值守

加强应急值勤力量,灾害发生后,督促养殖场户落实重大灾情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出现突发状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五、准确掌握和上报受灾情况

1. 开展灾情摸底调查

灾害发生后,畜牧兽医部门在保证安全和不干扰救灾工作的前提下,工作组前往受灾严重区域,制定救灾方案调查受灾情况,收集受灾资料(如图片、视频等)。根据《畜牧业灾情评估参考标准》对灾情进行估算核实。主要调查内容包括:

1)畜禽损失统计因灾害导致死亡、受伤或失踪的畜禽数量;评估畜禽生产性能的损失,如生长迟缓、减产或繁殖能力下降。

2)基础设施损失调查圈舍、饲料仓库、加工设施等的损坏程度;评估供水供电、给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损坏情况。

3)饲料和物资损失估算饲料、药品、疫苗等物资的损失量;调查备用物资(如应急电源)的可用和损坏情况。

4)经济影响分析估计灾害对畜牧业生产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5)恢复和重建需求确定恢复生产的时间、物资、技术和资金等需求。

6)应急响应和减灾措施有效性评估在灾害发生前后实施应急响应和减灾措施的效果;收集分析救援过程中相关数据,总结经验教训,为制修订防灾减灾方案提供依据。

2. 完成灾情上报

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和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灾情应逐级审核上报。市县畜牧兽医部门通过畜牧业灾情上报系统规范填写灾情信息,包括受灾区域、畜种、圈舍损毁及畜禽亡情况等,纸质版存档备查;各省灾情由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审核并上报农业农村部。

六、关注和预防次生灾害

1. 建立预警机制

应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次生灾害处置预案,基于气象信息以及泥石流、滑坡、洪水溢出等地理环境监测数据,评估养殖区域的次生灾害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包括次生灾害的预警信息传递途径、紧急疏散路线、畜禽转移计划、临时避难所设置、物资储备等。

2. 开展高效联动

确保监测预警、信息编制、传播途径、防御指南、社会救助等社会响应运行机制顺畅。

七、做好灾后畜禽饲养管理

1. 畜禽圈舍修复

台风过后,受灾养殖场户应首先对圈舍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快速评估,确定损害程度。及时转移畜禽,根据受损程度快速修复圈舍,做好圈舍通风和温湿度控制,确保养殖环境干燥、卫生

2. 畜禽饲养管理

台风过后,养殖场户应对畜禽进行全面临床检查,关注是否有受伤或染疫等情况。饲喂前应仔细检查饲草料,防止因使用霉变饲草料导致畜禽中毒。灾后需要根据畜禽的健康状况和体质恢复需求,评估其营养需求的变化,调整饲料配方,增加营养成分。提高饲料中蛋白质的含量,特别是易消化的高质量蛋白质,以促进畜禽机体修复;提高能量密度,如增加脂肪含量,以满足恢复期间的高能量需求;增加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摄入,特别是抗氧化维生素(如维生素E和维生素C)和应激期间需求量增加的矿物质(如锌、硒)。在灾后初期,需提供易消化的饲草料,帮助畜禽渐渐适应并恢复正常的消化功能。灾后的畜禽可能因应激或健康问题而食欲不振,建议分小批量多次饲喂,以免造成消化不良。定期监测畜禽的健康状况和生长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饲料配方。确保提供充足且清洁的饮水。根据设施修复情况,适时调整饲养密度和环境,及时淘汰伤残、患病、体弱畜禽,确保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同时,加强母畜饲养管理,防止流产。确保母畜获得充足的营养,特别是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的补充。尽量减少母畜的环境和管理变动,以降低应激反应,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可能导致流产的健康问题。确保母畜有一个安静、干燥、舒适的环境,避免过度拥挤。加强仔畜、禽保育工作,保持适宜的环境温度,提供高营养价值的饲料。保持圈舍清洁卫生,预防疾病发生。

3. 畜禽饮水保障

养殖场户应关注灾后水源地、饮水井和饮水管线卫生状况,按要求开展饮水消毒,确保饮水质量安全。可在饮水中加入复合维生素、益生菌、电解质等,增强畜禽抵抗力。饮水最好采用自来水,天然水体不宜直接饮用,确需使用的,要先做沉淀、消毒处理。

4. 适时进行补栏

一般情况下,灾后不宜立即补栏。畜牧兽医部门应根据灾后情况制定并实施逐步恢复生产的计划,指导养殖场户生产条件恢复正常后再补栏,同时加强圈舍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八、抓好灾后物资保障

1. 投入品保障

建立工作机制,确保物资采、储、运、用有序衔接。积极协调畅通物资运输渠道,确保救灾物资在就地就近的原则下调运并在12小时内送达,全面提升受灾区域应急救助保障时效。救灾物资调运应视灾情大小分配,优先供应受灾严重地区,开展点对点配送。确保饲料供应,包括紧急采购和储备利用;确保水源不受污染,提供洁净饮用水;保障必要医疗物资,如药品、消毒剂、疫苗等;保障修复圈舍及附属设施所需材料如钢材、木材、钉子、防水材料等;提供必要生活物资,食物、饮水及住宿条件等。

2. 应急装备保障

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当地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及时赴受灾区域开展业务指导,协调调拨帐篷、遮雨棚、防风棚、发电机、转运车辆等应急抗灾救灾装备,协助受灾场户做好圈舍修复、畜禽转运等工作

、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控媒

1. 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

1快速收集死亡畜禽。台风灾害发生后,应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收集死亡畜禽,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避免直接接触做好防护和消毒。

2严格死亡畜禽转运管理。运输车辆车厢密闭、防水、防渗、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畜禽尸体用塑料袋或塑料布严密包裹后再进行转运,防止腐败物泄漏车辆驶离收集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工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消毒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经过人口聚居区、畜禽养殖密集区转运途中发生渗漏,应重新包装、消毒后运输卸载后,应对转运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3实施无害化处理。优先选择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确因条件无法满足的可实施深埋处理选址、技术工艺、操作注意事项等执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2. 及时清理消毒

做好圈舍清理消毒及时清除圈舍内所有残留物,尽快排出场内污水,避免积水和杂物堆积造成环境污染,圈舍需冲刷干净、晾干后再消毒。台风带来的次生灾害易引发疫病,须加强消毒,建议23天消毒1次,并持续消毒3周以上。根据消毒对象,科学选择消毒药品,其中,圈舍可使用2%3%氢氧化钠溶液、1:200戊二醛溶液、有效氯浓度1000 mg/L的次氯酸钠溶液等消毒,应使用23种不同作用类型的消毒剂消毒3次以上;场内及周边环境、道路可使用2%氢氧化钠溶液、10%20%漂白粉混悬液等消毒;圈舍墙面、地面、非易燃用具等可使用火焰消毒;生产设备、器具等可使用过硫酸氢钾溶液等消毒;粪便、垫料及污物可堆积发酵或使用生石灰处理;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可用过硫酸氢钾、二氧化氯类等喷洒消毒;饲养及管理人员可采取淋浴和更衣方式消毒;衣、帽、鞋等可采取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消毒。带畜禽消毒可选择碘制剂、过硫酸氢钾、过氧乙酸等,不宜对仔畜雏禽消毒;饮水消毒可选择过硫酸氢钾、二氧化氯等。污染严重区域,适当提高消毒剂使用浓度,增加消毒频次。

3. 控制媒介生物

对虫媒疫病易发区域的养殖场及周围环境喷洒杀虫剂,对蚊蝇幼虫滋生场所及时清除积水或填土覆盖,对有大量蚊虫滋生的水坑或池塘可使用控制蚊蝇幼虫的杀虫剂。加强养殖场防鼠措施,及时修补破损围墙,使用高效灭鼠剂,投放毒饵后,及时搜寻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

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1. 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防治

加强辖区内特别是受灾地区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密切关注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加大重点疫源地、强降水地区、养殖密集区等高风险区域监测排查力度,一旦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要立即组织采样检测,及时处置风险。血吸虫病流行区域发生决堤、涝的,要对易感家畜进行预防性驱虫,针对性开展家畜查治严防疫情反弹。炭疽老疫区发现家畜突然死亡、天然孔出血、尸僵不全等症状的,严禁剖检家畜,严格按照炭疽防治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和处置

2. 强化紧急免疫

对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要根据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及养殖场周边疫情情况,及时强化免疫。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等其他畜禽传染病,要根据当地流行情况做好预防免疫接种。对曾发生炭疽、猪链球菌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地区要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预防性免疫接种范围。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动物实施接种,减少接种动物应激反应。

灾后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产销衔接

1. 保障质量安全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受灾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和评估,做好畜禽产品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档案制度,督促养殖场户做好投入品采购、养殖环节管理、药品使用和畜禽销售等方面台账记录,保障可追溯。重点加强投入品违禁药物和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指导养殖场科学防治、安全用药、减量用药,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 推动产销衔接

及时发布供求和价格信息,畅通运输和销售渠道,做好产销衔接。组织种畜禽生产企业与养殖场户对接,保障补栏仔畜雏禽供应。开展畜产品收获上市预供货重点批发市场信息收集发布,采集发布预供货信息,加强产销情况调度分析,对市场异常波动及时预警,积极发挥市场信息对农产品销售调节作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证饲草料、兽药、种畜禽、仔畜雏禽、生鲜产品等物流畅通,保证畜禽正常生产和市场有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