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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34人涉黑团伙栽了!最高获刑20年

发布时间:2020-06-18 08:26:57    文章来源:   作者:   访问量:

6月14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首要分子朱某模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采矿罪等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朱某光、朱某党等33名黑社会性质组织参加者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相应没收财产、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6月被告人朱某模组织被告人朱某新、朱某图等在长江瑞昌段对外来采砂船强行收取资源费,逐步形成以朱某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朱某模为组织者和领导者,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相对具体的分工和活动规约。

2004年至2019年期间该组织以“江边货场”、“老鼠尾砂石经营站”、“华林货场”、“新开路采石场”为平台,通过有组织地在长江强收“资源费”、非法采砂、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江砂、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投资入股等方式聚敛资金,谋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所获取的部分经济利益,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支持违法犯罪活动,为服刑或被羁押的组织成员“上账”及给予经济补偿等,形成了“以黑护利”、“以利养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运作模式。

通过设立老鼠尾砂石经营站,对在长江瑞昌段老鼠尾水域非法采砂的其他人员进行警告、威胁和殴打,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或殴打,致使朱湖村周边地区群众迫于该组织威慑,不敢到老鼠尾水域非法采砂,对老鼠尾水域非法采砂形成非法控制的局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4年6月至2019年3月以被告人朱某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妨害公务、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贿的等犯罪活动18起,违法活动7起,造成4人轻伤5人轻微伤,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瑞昌市形成重大影响。

此外,部分该黑社会性质组成员还在组织意志外实施了犯罪6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朱某模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严惩黑恶势力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