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赣南高山茶品牌旗舰店建设主体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赣南高山茶品牌旗舰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字〔2024〕59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赣南高山茶品牌旗舰店建设主体,欢迎广大茶企、茶馆、茶楼等主体踊跃报名申报,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建设区域及数量
拟先在中心城区建设3家“赣南高山茶”品牌旗舰店(以下简称旗舰店),根据申报实际情况,建设名额可在区域之间相互调剂,总数不超过3家,后续根据旗舰店运营情况,酌情扩大建设范围。
二、申报对象
中心城区范围内从事茶叶经营的茶企、茶馆、茶楼等主体,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主体须从事茶叶经营3年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有固定的茶产品线上或线下销售渠道,近一年内茶产品销售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发票金额+零售额计算,发票金额占比至少需达到60%)。门店签约租赁时间不得低于3年(因特殊原因合同无法签订三年的需要签订“经营3年以上”承诺书)。
四、建设要求
(一)选址及规模
旗舰店应选择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人流量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的经营场所建设,且店内总面积应在200㎡以上。
(二)装修配置
1.门头装潢:在门头正中醒目位置统一安装“赣南高山茶品牌旗舰店”字样的标准门头。
2.店内布置:旗舰店内应设置赣南高山茶产品展示(含富硒赣南高山茶专区)、品茶体验、茶文化展示等区域。产品陈列柜面积不低于40㎡,品茶体验区不少于30㎡;与市内“赣南高山茶”授权生产茶企签订购销协议不少于5家,陈列“赣南高山茶”统一包装产品不少于20个,统一包装符合印制要求;有专用品茶桌和品茶器具;展示“赣南高山茶”历史文化等相关介绍图片资料不少于5幅。
(三)人员配置
旗舰店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负责人1名、导购2名、茶艺师1名。
(四)功能配置
1.展示展销功能。突出展示“赣南高山茶”各类茶产品,包括不同种类、等级、包装的茶叶,以及与茶相关的器具和配件。能服务茶企茶农,为他们提供销售平台和销售服务。
2.品茶体验功能。突出“赣南高山茶”品鉴体验,不定期举办品茶、茶艺表演等活动,向消费者传递茶叶种植加工知识、冲泡技巧、存储方法等内容,以直观的感受引导消费者爱茶、懂茶、饮茶。
3.科普宣传功能。突出赣南茶文化科普宣传,将赣南茶历史文化、茶与人体健康等知识通过图文形式进行展示。开设茶艺课程、茶文化讲座等,提升消费者对茶的认知和兴趣。
(五)管理要求
1.守法经营。旗舰店经营主体应证照齐全,并张贴上墙。经营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
2.维护声誉。旗舰店须销售质量可靠的“赣南高山茶”,保证品牌声誉。产品应分级分类、明码标价,杜绝缺斤少两。
3.建章立制。旗舰店应建立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技能培训、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管人、管事。
五、实施流程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赣州市农业农村网及“赣州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遴选实施主体公告。
(二)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申报,如实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报送旗舰店建设方案。
(三)市级评选。根据主体申报情况,成立旗舰店建设主体遴选市级专家组,根据建设主体遴选评分表,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建设主体。
(四)公开公示。遴选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将遴选结果在赣州市农业农村网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最终建设主体名单。
(五)组织建设。经确认的建设主体根据专家评定的建设方案,及时组织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建设进度,适时给予指导。
(六)组织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专家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颁发“赣南高山茶”品牌旗舰店授权牌,举行揭牌仪式。
(七)年度考核。品牌旗舰店开始运营后,市农业农村局将对3家旗舰店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与奖补资金额度挂钩。
六、奖补标准
对满足旗舰店建设要求的建设主体且通过项目验收的,每年将依据考核得分排名,首年度以项目验收得分排名,次年以后按考核得分排名,每年按照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8万元、第三名6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共补助三年,奖补资金通过市行政审批局惠企通平台拨付。
每年奖补兑现前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旗舰店经营情况开展考核评估,考核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后续奖补资金将不予发放。
七、有关要求
(一)实行一票否决。茶叶产品经市以上有关部门检测或抽检,抽检产品未达到无公害产品要求(农残超标),或拒绝业务主管部门抽检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管理。及时足额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位,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的,五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对情节严重的,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提交材料
建设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主体经营情况简介、《2024年赣南高山茶品牌旗舰店建设项目申报书》(详情见附件)、销售发票、产品取得证书、所获荣誉等,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九、征集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
材料提交地址:市农业农村局大楼702室,截至提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农技中心经作站,许鹏飞,0797-8196356